学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暨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拟于2023年3月召开。为了充分发挥各位代表参与学院管理事务的重要作用,广泛听取、采纳全校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做好本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的基本原则
1.代表性:提案选题要有一定代表性,所提出的问题应是学院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案应由1人代
表提出,必须有2人代表附议。
2.全局性:提案要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学
院大局,意见和建议符合学院的整体利益。
3.可行性:提案内容要真实可信,有情况、有分析、有
建议,具备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规范性:提案要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书写规范。一表只填写一个提案。
5.法规性:提案不得与国家法律和省、市法规抵触。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
1.我院在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与实训基地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科研等方
面的提案。
2.我院在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依
法治校、校务公开等方面的提案。
3.我院在招生与就业、学生管理、学生健康成长等方面的提案。
4.我院在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学院凝聚力和
向心力,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的提案。
5.我院在加强后勤服务、资产管理、美化校园环境、建
设节约型校园、校园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提案。
6.其他有益于学院建设和发展方面的提案。
三、不予立案
有下述情形之一者,既不予以立案也不作为一般意见:
1.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职权以外的问题。
2.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届内无法解决的问题。
3.学院没有能力与外界联系促成解决的问题。
4.与提案的基本原则不相符的意见和建议。
5.属于党、团事务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
6.属于学术研讨性的问题。
7.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
8.属于个人或小团体的问题。
9.缺乏调查研究、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问题。
10.书写不规范和其他不宜立案的问题。
四、提案征集时间截止至2023年3月3日。
五、提案上交
各代表填写附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暨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后,以各代表团为单位,于2022年3月4日交至学院工会办公室。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 纸质版必须由提案人、附议人手写签名。
附表: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工会委员会暨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登记表
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