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职工困难帮扶慰问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总工会十七大精神,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和完善工会精准帮扶长效机制,真正把关心教职工生活、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吉会办字〔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困难帮扶对象
教职工困难帮扶是指每年年底一次性开展的教职工困难帮扶慰问活动,帮扶对象为学院在岗在编及人事代理的教职工(工会会员)。
二、经费来源
教职工困难帮扶费用从工会经费的维权支出列支。
三、帮扶和慰问范围及标准
1.教职工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本年度医药费或康复费在5万元以上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
2.教职工因意外、自然灾害、突发事件致使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致困的;补助标准为500-1000元。
四、组织实施
学院工会每年12月份集中进行一次困难帮扶补助申请、评审和发放。各分工会负责核查、统计本单位相关人员情况,并填写《年度困难教职工帮扶对象登记表》(表格可在学院工会网站下载),经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相关党总支盖章后报学院工会。双职工只能由一方申请。院工会每年年底召开一次教职工困难帮扶会议,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各分工会主席、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人员参加,对教职工提出的困难帮扶申请进行研究、讨论,做出是否同意帮扶及帮扶金额的决定。
五、本办法由学院工会委员会审定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属学院工会委员会。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