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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职院工字[2012]5号.关于印发《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慰问制度》的通知
2018-05-29 19:01  

 

 

 

 

 

 

吉电职院工字[2012]5

 

关于印发《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慰问制度》的通知

各分工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院的相关规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更好的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院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主题词: 印发 慰问制度 通知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21210日印发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慰问制度

 

第一章 慰问

 

一.教职工生日慰问

学院工会按月对过生日的在职教职工发放生日贺卡及慰问礼金,礼金标准为100元购物券。

二.教职工结婚、生育慰问

教职工结婚、女教工符合计划生育的生育小孩,慰问金标准为200元。

三.因工伤、生病住院职工的慰问

1.慰问对象:学院正式(含人事代理)在职在岗教职工,并加入了工会的正式会员。

.必须是因工伤或生病住院的教职工。

.同一教职工在一年之内享受一次慰问。

2.慰问方式及标准:由分工会负责探视慰问,慰问费为300元。

四.丧事慰问

1.慰问对象:

.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的去世。

.教职工父母、配偶的去世。

.教职工岳父母、公婆的去世。

2.慰问标准:

.学院教职工去世慰问费300元,敬献花圈一个;

.教职工的父母、配偶,岳父母、公婆去世,慰问费200元。

 

 

 

 

 

3.吉林市城区以外居住的,通过电话及慰问金的形式表示慰问。

 

第二章 其他慰问

 

1曾经在学院工作过并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去世,进行慰问。

 

第三章 其他

 

1.此制度从201311日起执行,相关事宜由院工会负责解释。

2.原慰问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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