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职院工字〔2019〕3号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三育人”标兵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院“三育人”和师德师风建设,激励、引导全院教职工树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责任意识,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竭诚奉献的教职工队伍,提升学院整体办学及管理水平,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学院研究,决定将在第三十五个教师节开展2018-2019学年度“三育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1.本学年度“三育人”标兵评选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工会组织实施。
2.各分工会的评选推荐工作在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分工会具体负责。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
(一)评选对象
2016年7月1日前入校工作,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二)推荐名额
各分工会最多可推荐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6名、管理育人标兵候选人2名、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2名,可少推荐或者不推荐。各分工会推荐的候选人中,本单位各项推荐人选比例不得超过推荐人数的50%。
(三)评选名额
本学年度“三育人”标兵评选名额为五名以内。
三、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标兵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崇高的师德风范和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学生评价好;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全面关心学生成长,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努力钻研业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好,学生出勤率高,教学成果显著;
4.本学年度工作业绩突出;
5.无教学事故或师德失范行为。
(二)管理育人标兵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管理育人职责,纪律严明,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效率高、质量好,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爱护学生,管理能力强,工作有创新;
4.本学年度工作业绩突出;
5.工作中没有发生责任事故或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三)服务育人标兵
1.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尊师爱生;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纪律,工作效率高、质量好;
3.树立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以人为本,积极探索新时期管理模式,工作有创新;
4.本学年度工作业绩突出;
5.工作中没有发生责任事故或出现师德失范行为。
四、推荐评选程序
(一)基层推荐。由各分工会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名额及推选比例,依程序自行组织推选工作,推荐候选人名单需经各分工会所在的党总支审定后,上报学院工会。
推荐的候选人按要求填写《2018-2019学年度“三育人”标兵推荐候选人审批表》(附件1)。
各分工会于9月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候选人情况报告及推荐候选人审批表2份,上交至学院工会(主校区办公楼3411室)。
(二)学院审定。学院工会将各分工会推荐候选人情况汇总上报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会研究,最终确定本次“三育人”标兵人选。
(三)公示及表彰。获奖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学院“三育人”标兵,由学院党委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
六、工作要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评选的各项工作,真正把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在“三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以表彰促引领,充分展示新时代学院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风采。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三育人”标兵推荐候选人审批表》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9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