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职院工字[2017]3号
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的
通 知
各分工会: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好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爱岗敬业、竭诚奉献的教职工队伍,提升学院整体办学水平,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学院将在第三十三个教师节进行2016-2017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名额
2017年全院拟定评选表彰“三育人”先进个人比例为各分工会教职工总数的10%,参评“三育人”先进个人应为在校工作三年以上(2014年9月1日前入职)的在岗正式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二、评选条件
详见《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育人”工作条例》(暂行)第二、三、四章之要求。
三、评选步骤和具体要求
1.“三育人”先进个人,由所在分工会民主推荐,被推荐人填写推荐表,并请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签署推荐意见,上报到学院工会,经学院党委会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届时进行表彰奖励。
2.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事求是地做好民主推荐工作。深入挖掘所推荐人的典型先进事迹,加以广泛宣传,以此推进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
3.被推荐人要认真填写《“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推荐表一式二份,一律A4纸打印,报学院工会。
4.推荐材料上报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下午4:30。
四、其他
推荐表和本文件的电子版请到办公群共享文件下载。
附件:1.各分工会“三育人”评选表彰名额
2.《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2017年8月25日
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2017年8月25日印发
2016-2017年度“三育人”分配名额 |
序号 |
分会 |
人数 |
部门 |
分配名额 |
1 |
机关 |
77 |
院领导 |
8 |
组织部 |
宣传部 |
办公室 |
工会 |
纪检监查 |
人事处 |
招就处 |
学报 |
科研处 |
财务处 |
教务处 |
学生处 |
团委 |
2 |
后勤保卫 |
21 |
保卫处 |
2 |
总务处 |
3 |
基础教学 |
39 |
基础部 |
4 |
思政部 |
体教部 |
4 |
财经学院 |
32 |
财经学院 |
3 |
5 |
国际交流 |
27 |
国际交流 |
3 |
6 |
信息学院 |
59 |
信息学院 |
6 |
7 |
建工学院 |
19 |
建工学院 |
2 |
8 |
电气工程 |
49 |
电气工程学院 |
5 |
9 |
冶金学院 |
18 |
冶金学院 |
2 |
10 |
教辅 |
20 |
继续教育学院 |
2 |
信息中心 |
图书馆 |
11 |
旅游文化 |
14 |
旅游学院 |
1 |
12 |
装备制造 |
49 |
装备制造学院 |
5 |
|
全校总数 |
424 |
|
43 |
附件1
注:表内人数为2014年9月1日前到校工作人数。
附件2
2016-2017学年度“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政治面貌 |
|
工作 部门 |
|
到现部门 工作时间 |
|
职称 |
|
现任职务 |
|
曾获主要荣誉: |
主要事迹:(可另附页) |
学院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分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党总支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二份,主要事迹用宋体小四号,字数在300-500字)